近期部分使用电子承兑支付货款的用户,给我公司对公付款时发现,原来可以汇款的账户信息,在支付电子承兑时却出现付款失败,系统提示“收款银行名称已不存在”或者“开户行不存在”,而咨询我公司账户是否近期有变化?
我公司在此回复:对公账户二十多年来未作变更,导致电子承兑不能在原帐户进帐的原因如下:
一、开户银行是“中国农业银行宜兴城东支行”不具备接收电子承兑资质,大部分用户是通过电汇方式汇款可以正常入账。
二、电子承兑需在上一级银行“中国农业银行宜兴分行”才能办理(同时可接收电汇)。
目前宜兴市宙斯泵业有限公司同时在以上两个银行进行了开户,两个帐号相同,帐号均为:10-645601040001634.
解决方案:更新一下已保存的客户账户信息,开户行重新选择“中国农业银行宜兴分行”,删除原先保存的汇款信息,录入新的开户行信息,可预防电子承兑支付货款时支付不成功情况的发生。
宜兴市宙斯泵业官网
2025年11月13日




